歐洲食品安全局近日要求歐
洲當局、研究院等相關方提交與三種新煙堿農藥的風險有關的新信息。這三種農藥為噻蟲胺、噻蟲嗪和吡蟲
啉,用作種子處理劑及顆粒劑。
此舉符合2013年5月歐洲委員會所做的限用噻蟲胺、噻
蟲嗪和吡蟲啉的決定。例如,在吸引蜜蜂的作物中禁止這些農藥用作種子或土壤處理劑及在花期之前施用。
委員會稱將在兩年內審查有關這些農藥的新信息,此次號召相關方提交數(shù)據(jù)則是邁出了第一步。
當三種農藥用作種子處理劑及顆粒劑時,相關方提交對蜜蜂、黃蜂和獨居蜂的暴露和
風險信息,包括:文獻數(shù)據(jù),包括來自其他相關研究活動的灰色文獻及數(shù)據(jù);研究報告,例如急性實驗室研
究、慢性毒理研究、殘效研究和大田研究;各國評估/監(jiān)測數(shù)據(jù)。
信息提交時間截止到
2015年9月30日。歐洲食品安全局在單獨收到歐洲委員會的命令后,將著手材料的審查并提供更新過的風險
評估結論。
歐洲食品安全局當前還在評估噻蟲胺、噻蟲嗪和吡蟲啉葉面施用對蜜蜂的
風險,將在7月底前得出最終結論。